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琴台音乐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招标内容:琴台音乐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选文件招标需求;
3、履约期限:6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并承诺2023年9月15日前竣工并完成汉阳区安全委员会《2022年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中第2项销项整改内容;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且注册于该公司(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5月起至今)内类似消防工程维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安装能力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2020年5月起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及相关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需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公开竞选文件
1.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
2.文件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8室
3.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投标人应当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项目联系人:宋婧、陈莹、余熙
电 话:027-8265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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