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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选址及路由规划询比(文件)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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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选址及路由规划询比(文件)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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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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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文件)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选址及路由规划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770014
2.3实施地点: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2.4采购范围:本期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4.1 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
编制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直至通过有关评审。
2.4.2编制110kV输电线路的选线规划
编制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110kV架空敷设输电线路的选线规划报告,直至通过有关评审。110KV输电线路长度约22.36km(以实际需求为准)
2.4.3 编制园区10kV配电线路专项规划
结合园区建设情况,编制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宝山增量配电网项目10kV架空配电线路敷设专项规划,直至通过有关评审。主要有宝山大道、宝园路、煤化大道、石化路、宝成路、宝兴路、壶台路等路段,涵盖园区增量配网区域,还包含用户侧用电需求的相关开闭所、环网柜位置。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2.5.1 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报告: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10天。
2.5.2编制110kV输电线路的选线规划: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30天。
2.5.3 编制10kV配电线路专项规划:从签订合同日期开始30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被询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须同时具备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和测绘资质;(注:由于国家或行业原因,资质未做延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同有效)
3.1.3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规划师资格。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22日17:00,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询比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费并下载电子版询比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8.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壁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山大道中段16号
联 系 人:孟工(商务)乔工(技术)
联系电话:0392-2935227 2935295
邮箱:san90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牛女士、李先生
电话:0371-60105112、55658257
邮箱:xingyuzbdl@163.com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监督单位(部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41号河南投资大厦2206
联系电话:0371-69515151
邮箱:hnicxf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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