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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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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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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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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ZZB-23113
资金 其它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ZZB-23113;
交通银行编号:CGXM31599923050001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
3、资金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地块位于联航路以南、召楼路以西、万泰路以东、联川路以北。
总用地面积78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836.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94330平方米,地下面积4506.1平方米。
工程分为1号楼(运营管控楼及综合楼),2号楼(数据机房、冷冻站及ECC),3号楼(柴发动力区及110KV用户站)等多个单体。
本次招标范围:为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1号楼提供一套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强的室内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平台,实现:室内、室外点位的在线空气质量实时监测(含温度、湿度、CO2、PM2.5和TVOC);
多维度空气质量实时展示、及时预警;
室内空气质量水平对标评估和操作指导建议;
基于历史数据分析,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建议,确保室内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根据中标方案完成施工设计;
负责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室内环境质量监测服务设备及相应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
提交完工系统的图纸、文档等竣工资料;
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工作。
2)工期:暂定9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的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同类空气或环境监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单个合同金额应≥40万元)。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会计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
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
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提供承诺函)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
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评审委员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评审依据,报名阶段所提供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3年06月13日起至2023年06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同时发送,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
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条件,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会提供转账账号,缴费完成后发送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电子版。
(3)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的投标单位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投标文件递交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
9、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会计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投标人所在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等已缴证明;
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专用收据、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已缴证明));
(7)其他资格条件中提到的承诺。
注:以上资料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10、答疑方式:书面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1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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