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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以下项目的招投标重点环节予以公示。
一、项目立项情况: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及小型维修项目
以上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
二、代理机构选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服务费标准
1
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及小型维修项目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
2
邢台学院2023年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项目
河北合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以上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
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
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
100以下
1.5%
1.5%
1%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50000
0.05%
0.05%
0.05%
50000-100000
0.035%
0.035%
0.035%
100000-500000
0.008%
0.008%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0.006%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三、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财务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以上项目均完成了招标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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