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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大剧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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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十堰大剧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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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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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十堰大剧院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2-420303-04-01-85283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张湾区紫霄大道奥体中心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9700平方米(59.5亩),计划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包括综合演艺、艺术研究、非遗展示、群众文化等功能设施,其中大剧场座位数约1200座,小剧场座位约399座。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十堰大剧院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30。其中:服务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完成建筑设计方案优化完善,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建筑设计方案报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60万元(不包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为达到更好的设计效果,争创设计精品,该项目给予设计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的2名中标候选人按定标阶段名次高低分别补偿35万元、25万元,对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
十堰文旅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北京北路83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42011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王鹏
联系人:
龚超、万经松
电话:
0719-8680369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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