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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巨湾技研基地一期用电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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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巨湾技研基地一期用电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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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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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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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1.1.1 工程名称:巨湾技研基地一期用电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1.1.3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等。1.1.4 招标内容: 1.在对各项基础资料、专题资料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符合各级主管及审批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 2.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相关成果的内容及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 3.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初步设计文件;确保初步设计文件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4.本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勘探、测量工作;收集、调查周边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报建配合工作,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本项目报建配合、协调等工作。本次勘察、测量工作应按有关勘测、勘察、测量规范的要求进行,应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任务书、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1.1.5 项目批准文件: / 。1.1.6 资金财政资金。1.1.7 建设规模:巨湾技研基地一期用电外电工程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大涌,本工程主要新建10kV电缆53.82km及电力管沟3.28km。电力管沟包括新建非开挖定向钻牵引管3.312km、3层4列排管(行车)0.116km。项目总投资估算 7980.6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 6363.01 万元(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深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BIM建模与应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其他服务工作等。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汇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1.2.2 国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为准)。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六个月(必须包含2022年6月-2022年11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缴纳)。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及广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4)联合体牵头人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申请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落款出具,并由牵头人签字或盖章。 1.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3.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1.3.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1.3.4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网站(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3.6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及保密信封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及保密信封(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1月9 日09时45分至1月9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及保密信封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1.3.7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3.8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3.8.1 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月9 日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或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3.8.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1.4 费用1.4.1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 120.29万元。其中:勘察费45.81万元,设计费(方案及初步设计费) 74.48 万元;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和设计费(方案及初步设计费)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及合同1.5.1 具体时间需根据具体设计情况或业主要求进行调整。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须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1.5.2 为便于合同管理,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尽快开具履约保函,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合同。 1.6 其他事项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6.2 投标人可通过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电话:020-3905342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6.5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1.6.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宜的指引2020年第2期》的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的,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由招标人核实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缴纳社保证明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提供社保补缴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7 招标人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1.7.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1.7.3 联系人:陈工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90534211.7.5 传真号码: / 1.7.6 电子邮箱: / 1.8 招标代理机构1.8.1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1.8.3 联系人:单工、钟工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3314、18475342511、136314188621.8.5 传真号码:020-835433141.8.6 电子邮箱:moshangcao5@ 1.9 交易服务机构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1.9.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1.9.5 网址: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0.2 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86031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 号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附件2(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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