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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项目》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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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项目》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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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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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4405000001000929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
私有资金0万元;
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 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油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 的、排他的权利。
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擅自收回经 营权、不减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 光伏电站,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 议及其补充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油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项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 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 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 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 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 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7日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完成现场登记后,将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电子 版招标文件发送至现场登记的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
七、其他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 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特许经营者,并与特许经营者签订特 许经营协议,约定由特许经营者负责汕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投 融资、运营维护、移交,为项目特许经营区域提供光伏发电服务,并享有获取收益的权利。
本项目屋顶面积为423615.68m2,可利用面积为347223.10m2,分别分布在广益街道、风翔
街道、澄华街道、东里镇、莲华镇、莲上镇、莲下镇、隆都镇、上华镇、溪南镇、盐鸿镇。
建筑属性包含有教育建筑、政府单位、医疗建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从能源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可利用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 设计总装机容量为69444.62k5,标准发电量为8665.30万kwh。
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项目实施机构授予特许经营者对合作区域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 权利。
除非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前终止的,项目实施机构承诺不撞自收回经营权、不减 少经营权的内容、不再将经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 同时建设相应的防护、监控、维护等配套设施,以上建设内容需符合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 合同约定,符合各级政府竣工验收规范和届时最新相关建设标准。
2、特许经营年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
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项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
其中 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项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项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可分批建设,各屋顶分布式电站建设完成后立即进行验收,由项目公司、电网企业进行 并网验收及调试,验收调试通过后,项目公司与用电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与电网企业签 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运行。
项目整体完成并网验收和调试,并网运行,同时 完成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自竣工验收次日起至项目合作期满。
3、项日回报机制 (1)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TOT+BOT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方向特许经营者转让存量屋顶资源并投予新建屋 顶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 营权后,光伏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
项目公司按照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模式,本项目屋项光伏发电项目红线范围内单位优 先使用屋顶光伏发电,用户电价按照供电局电价价目表下浮5%后收取,项目公司通过发电 收入回收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同时电网企业应保证本项目屋项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 全额收购。
(2)股东回报机制股东投入的自有资金主要通过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项目公司最后清算时的剩余财产分配等方式获得合理回报。
本项目由选定的投资人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选定的投资人者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及剩余财产。
(3)财政专项搜款及奖补资金安排
项目公司应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积极协助政府方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
本项目获得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享。
4、特许经营权价格根据《特许经营权评估》价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为29,000.00万元(大写贰亿玖仟 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参与竞争的特许经营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因光伏设施分批完成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批次设施即 可投入运营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故特许经营者若可通过在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光伏设 施的建设并投入运营以获取更多的收益,此部分收益以及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特 许经营者雷在特许经营权价格报价时酌情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项目公司成立后60日(最终以双方协商议定期限为准)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 许经营权价格。
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 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5、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项目采用TOT·BOT(转让一运营一移交和建设一运营一移交)运作方式。
实施机构将油头市澄海区政府控制的存量屋顶资源转让给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同时获得 利用屋顶资源建设运营光伏项目特许经营权,向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在油头 市澄海区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利用存量建筑屋顶资源投资建设、 运营、维护屋顶光伏项目,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 地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政府方通过转让存量屋顶资源的同时授予屋项光伏 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收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3日
6.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进行投 标登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注明所参加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有)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完成现场登记后,将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 料。
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现场登记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①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②我公司仅接受登记,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是否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以评标 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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