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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电子护照制证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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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电子护照制证耗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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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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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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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电子护照制证耗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ZB】20230154
三、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范围: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电子护照制证耗材采购项目,拟采购电子护照制证耗材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交货期: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交发货订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五、拟定单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2901-2902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1.2 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从业证书、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或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4 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2年10月以来任意三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 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2022年10月以来任意三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 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七、获取单一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3.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领取。
4.售价:0元/套。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农业东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刘老师、余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881118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5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6580840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李罗丹、郭甜艳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转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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