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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
投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
工程质量标准
工期
评审得分
第一名
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8392203.82
杜林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171885635
合格
153
97.75
第二名
子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8316545.66
池艳鸿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01681627
合格
153
93.45
第三名
辽宁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8370997.69
朱喜伟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
00206789
合格
153
91.64
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 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新民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4-276211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4-275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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