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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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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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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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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资金为拟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阜城县境内阜城县境内
2.3建设内容:阜城县202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主要包括降河、东都干渠、建桥干渠南支渠、陈张支渠、湘江河支渠等5条渠道清淤治理,新建扬水点,铺设防渗管道,灌溉渠道两侧2万亩耕地。
2.4服务周期:1个月
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
被拒绝;
3.2.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全部合同款的支付;
3.2.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09:00至2023年5月12日17: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城县水利局
地址:衡水市阜城县东安南大街168号
联系人:崔科长
电话:0318-48926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名城建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787号乾源大厦2幢2单元2层202室
联系人:王爱珍
电话:1530338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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