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一铁民警楼(平房)等四处场所资产租赁项目拍卖公告
- 2023-07-06
- 采购类别:(0010109)其它
- 采购组织:公司办公室
公司办公室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一铁民警楼(平房)等四处场所资产租赁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竞卖销售 ,现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电子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PM-2306-0030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一铁民警楼(平房)等四处场所资产租赁项目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0002
| 保卫部一大队队部沿街楼1号间
| 51.00㎡
| 间
| 1
|
0005
| 保卫部一大队队部沿街楼5号间
| 111㎡
| 间
| 1
|
0007
| 物流运输部俱乐部
| 763㎡
| 处
| 1
|
0004
| 保卫部一大队队部沿街楼3-4号间
| 127㎡
| 间
| 1
|
0001
| 保卫部一铁民警楼(平房)
| 239.40㎡
| 处
| 1
|
0003
| 保卫部一大队队部沿街楼2号间
| 51㎡
| 间
| 1
|
0006
| 物流运输部技校
| 545㎡
| 处
| 1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客户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签订合同向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公司缴纳租赁费用。
2.客户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3.客户投标前需自行对资产进行现场勘察,需招标方澄清事项应在客户通过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提出。参与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中标客户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为由退还标的物或影响招标人利益,否则将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在本招标平台的投标资格。
4.投标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不予考虑且不予以授标;租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租金预付,一年一付。房产税由招标方承担。
5.客户可以投标一个或者多个标的,但每个标的必须有不少于三个客户参与竞价,少于三个客户的,取消本标的竞价招标。
6.本项目所有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承租方须自行协调解决水电暖复供、屋面维修、设施设备恢复、场地清理、院墙围栏架设和恢复、室内隔墙建设、院落大门及室内外门窗恢复等相关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方予以配合;装修改造期不超过2个月,期间免收租金。
7.承租方应根据租赁合同要求使用资产,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同时自行承担行业特殊要求消防、环评相关验收改造要求。房屋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装修改造等工程项目,须符合房屋结构要求,经出租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由承租方承担改造费用及其造成的影响等相关责任。
8.两年内有弃标行为的客户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客户发生弃标行为,两年内不允许参与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任何招标项目。
9.本项目标的1、标的6和标的7为整幢资产打包招租,标的2到标的5为分间单独投标,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转租,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0.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承租方租用资产期间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资产进行非法经营;原则上资产主要用于办公及商用。租用期间若发现承租方存在违法经营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有关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使用房产要符合安全要求,承租方使用期间承担安全责任,出租方有权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承租方对出租方提出的安全问题无条件整改落实。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3-07-07 12:00,竞卖准备时间:2023-07-13 14:00。
七、物理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王世增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6820606 邮箱:19836977@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3-07-0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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