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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平安海岛”租赁视频、Ais及雷达数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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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智慧平安海岛”租赁视频、Ais及雷达数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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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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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海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智慧平安海岛”租赁视频、Ais及雷达数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智慧平安海岛”租赁视频、Ais及雷达数据及相关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万元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根据长海县的地理环境和乡镇建设条件,急需完善公安内部的智能、智慧管控系统,实现长海县海域、海岸线、渔港等区域和辖区内渔船、人员、车辆的全面感知、可视化智能化,提升地方治安监管的技防建设。长海县公安局开展了“智慧平安海岛”建设,需要相关的视频、Ais及雷达数据。
长海县通过海陆一体化安全信息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经建设了覆盖五个岛镇的雷达、Ais、海域视频和陆地视频基站,各个一体化平台的基站、设备、软件开发、运行维护均由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目前项目及设备的所有权归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所有。
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已经具备的数据完全满足长海县公安局“智慧平安海岛”所需的数据要求(包括407路陆地、海域视频、7个雷达基站、7个Ais基站),长海县公安局无需再投资建设数据采集的Ais基站、雷达基站、视频基站,节省了感知基站建设的投资,同时也节省了项目投资后每年的网络、电力费用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经专家论证,同意上述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方式采购,由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望海大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1977弄3号7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杨玉晓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长海东路51号
联系电话:0411-8988812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长海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7号
联系电话:0411-393717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倩倩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香锦街9号2单元2层2号
联系电话:0411-844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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