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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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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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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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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筹资+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市。
建设规模: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北延段支线工程(江府~纪念堂)线路全长20.2km,设11座车站(含江府站),新建唐阁停车场,为全地下敷设线路。采用6辆编组A型车,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00km/h。具体以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含:前期工程、土建工程、车站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车辆基地工程、一般站点交通衔接工程;相关市政接驳工程;相关改造工程、同步实施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管养、保护,主体工程引起的河涌改移、绿化迁移、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前期工作。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保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实体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工区,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
2.4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0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全线首个单位工程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10081161514.00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人员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有变更、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并且需要继承原企业资质等内容,应提交原企业法律承续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证明)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以下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境内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达30亿元及以上类似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轨道交通工程指城市轨道交通、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工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业绩均可,其中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或验收证书扫描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盖章页和能证明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关键页。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含下属二级单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担任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二级单位中层副职或以上职务(须提供相应证书及任职证明材料)。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若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各成员方均需满足)。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11家。联合体进行追溯后不超过2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特指具有股权关系,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最终实际控制人要追溯到自然人或其他最终控制人(独资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不穿透至政府机构(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②联合体成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成员构成、职责分工和责任、义务。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单独提出申请或加入不同的联合体,但可组成或参与同一联合体。(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3.5在本公告发布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各成员方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了线上投标登记的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4月23日10时15分——2023年4月23日10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9开标室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邮编:510330邮编:510060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欧宇旻、严梁立、王宇
电话:020-83155782电话:020-83541707,1357043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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