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名称: |
江苏省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一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16 |
|
详细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本ZHDH-202303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赣财购[2022]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项目编号:ZHDH-20230310-01
项目名称: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96771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恒润郁州府小区消防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恒润郁州府小区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二次(最后)报价,且第二轮报价需低于(含)第一轮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赣财购[2022]7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的资质指谈判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供应商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方式: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少包含2022年8月至2023年01月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劳动合同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至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报名,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5:0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地点:恒润郁州府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海连东路55号)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15: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恒润郁州府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海连东路5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卞主任
联系电话:1391215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园1幢3层5号
联系方式:陈工15805130180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卞主任
电话:139121504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1幢3层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805130180
电子邮件:105418020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