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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石桥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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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大石桥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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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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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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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已由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以大市交发【2023】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补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大石桥市境内。
2.2计划工期:2023年5月19日开工,2023年10月30日竣工,共计16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大石桥市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合同估算价:69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6.3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14日8时30至2023年4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870726396@),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GX-2301027+投标单位名称”,并在邮箱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在发送成功后与项目经理电话联系确认。确认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扫描件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5)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项目经理)(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7)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
4.3招标文件0元人民币/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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