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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2年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崇兴镇杜家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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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2022年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崇兴镇杜家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2-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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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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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崇兴镇杜家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以银农发〔20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87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463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87万元、辖区配套137万元、自筹资金8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灵武市梧桐树乡河忠堡村、崇兴镇杜家滩村
建设规模:
1.土壤改良工程:机深翻4540亩,增施有机肥4540亩。
2.灌溉与排水工程:(1)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支斗渠15条长10.52km,砌护农渠107条长40.06km(其中:U40农渠38条长7.51km,U50农渠69条长32.55km);配套各类建筑物194座,畦田口3826座。(2)排水沟道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17座。(3)其他水利设施: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211座。建设规模5044亩。
计划工期:230天
合同估算价:87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9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为顺利完成招标投标工作,投标人必须将电子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且电子标和纸质标内容必须一致。投标人需将编制完成的电子标投标文件导成PDF或WORD版后胶装密封后和电子标同时递交。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为主,纸质标为备份。电子标与纸质标的使用细则如下:(1)开标现场电子标与纸质标必须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任一投标文件出现不合格者,均按照招标文件对应环节的规定处理。(2)评标过程中,如出现无法用电子标进行评标的情况时,切换至纸质标继续进行评标。
4.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同时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5开标解密:投标人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7 其他: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1标段¥70000元;施工2标段¥65000元。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一标段2022-07-29 09:00,二标段2022-07-29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2投标人应干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各种版本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商城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邮 编:7514000邮 编:7514000
联 系 人:罗永峰联 系 人:马昱琨
电 话:13895601335电 话:0951-475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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