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现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0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 月15 日 13 时 20分,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6月 20 日 13 时 20分。
3、原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3时20分,现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3时20分。
4、第三章评分办法
2.2.2 | 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大纲评分标准:20分
| 实施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造价控制目的、造价控制的重点难点分析、造价控制步骤、时间以及具体的造价控制工作程序)是否目标明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在0-20分之间进行评分. |
现更正为:
2.2.2 | 跟踪审计实施大纲评分标准:20分
| 实施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实施方案(跟踪审计工作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跟踪审计工作流程;造价控制及措施;跟踪审计工作的难点、要点分析及措施;跟踪审计协调服务方案;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及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是否目标明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在0-20分之间进行评分。 |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自行查看,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