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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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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1876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2023年度核酸检测试剂《血筛混检)及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50,656.00元
最高限价:550,656.00元
采购需求:1.核酸检测试剂配套耗材应与本单位检测仪器相匹配,检测仪器为采购方现用核酸混检检测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需求分批次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生产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响应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及生产商对经销商的经销授权证明。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2)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4)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6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7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中心血站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五路27号
联系方式:0415-6165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通春街2号
联系方式:0415-3883222
邮箱地址:76261208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64503094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15-38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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