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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凤庆县柏木河水库、红花塘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云南省凤庆县柏木河水库、红花塘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7-02
详细内容:
【概要描述】 

项目概况

凤庆县柏木河水库、红花塘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4号山水家园物管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凤庆县柏木河水库、红花塘水库等9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服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预算金额:¥85万元。

1.4最高限价:¥85万元。

1.5采购内容: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258-2017)等相关规定开展凤庆县柏木河水库、红花塘水库、头道河水库、三岔河水库、跃进水库、茶花林水库、浪坝寺水库、桂林水库、平水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现场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质量评价、运行管理评价、防洪能力复核、渗流安全评价、结构安全评价、抗震安全评价、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内容。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并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编制安全监测资料分析报告、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大坝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报告、大坝运行管理评价报告、大坝防洪能力复核报告、大坝渗流安全评价报告、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报告、大坝抗震安全评价报告、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书等工作,并受业主委托组织与大坝安全鉴定相关工作的会议等 。服务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1.7项目实施地点:凤庆县三岔河镇柏木村、营盘镇、凤山镇落星村的头道河自然村、洛党镇琼岳村、大寺乡马庄村、大寺乡双龙村、大寺乡漭街村、雪山镇桂林村、洛党镇岳舞村。

1.8服务标准: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审批;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①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供应商应在(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备注:以上网站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磋商开始前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磋商);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内容可为以下二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声明函]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2)省级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 日,每天上午8:30-18: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市临翔区玉带路204号山水家园物管楼2楼)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 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庆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39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5日15点00分;

地点:凤庆县水务局三楼会议室(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39号) 

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凤庆县水务局、0883-42111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凤庆县水务局(凤庆县凤山镇凤梧路39号)

联系人:赵智富

联系方式:15887984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栋C座2718室

联系人:杨喻喻

电  话:1398838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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