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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枫香镇花茂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枫香镇花茂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3-04-25
详细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枫香镇花茂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进入“交易一张网”(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58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执行计划备案编号):[2023]244号

项目名称:枫香镇花茂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201,564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1,564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油化长2.43公里、宽3.5-6米、道路;修建50*50厘米的灌溉沟渠453米。项目惠及农户1320户4581人,其中脱贫户35户113人。

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指定范围。

2、采购数量:1批

3、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安全目标: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4、建设期限:9个月。

5、项目实施地点: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加盖公章)作为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文件。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投标报名信息,依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名单,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查询信息报送评标委员会。

2.本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该服务项目享受价格20%的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相关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①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②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

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的工作函》(贯彻文件:《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42500:00:00时至20235523:59:59时

2.地点:网上下载(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3.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点击“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CA证书后登录)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5月8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35月813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9楼908 开标室)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说明:本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属于小微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样品。

3、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人民政府

址: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

联系方式15934619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贵州华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保利未来城市一街区保利置业大厦三楼3007号和3008号

联系方式:18184462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云平

电 话:1818446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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