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浙江省丽水市中医院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中医院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详细内容: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中医院的委托,对其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财预执〔2021〕135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竞标银行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招标编号:浙建航招2023209号2、招标项目:丽水市中医院2023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内容:丽水市中医院2023年的资金存放招标规模约2000万元,存放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后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招标人账户内闲置资金超出丽财预执〔2021〕135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资金,经招标单位确认后可直接按比例转存至中标银行账户)。定期存款为3个月定期存款、6个月定期存款、1年定期存款。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存款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加点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认前两名为中标银行,其中:第一名获得60%的资金存放比例;第二名获得40%的资金存放比例。5、竞标银行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合格的竞标银行应符合《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财预执〔2021〕135号)第十五条规定,具体包括:5.1在丽水市区(含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5.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2022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类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市政府同意。5.4竞标银行为支行的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应一致,不得转移。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竞标银行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报名审核通过且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竞标银行才具有投标资格。7、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 2023年7月10日。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8.1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竞标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业务联系人:熊伟芬 联系电话:0578-2156123商务联系人:孔岳娟 联系电话:0578-2156115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红、阙宏梅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14、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 .cn)1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5.1本项目采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15.2竞标银行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