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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1.1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基本存款帐户信息)等; 1.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电梯销售代理商; 1.3 电梯制造商资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旧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电梯)B 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证; 新证: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投标人为电梯代理商时资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旧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资质B级及以上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和液压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新证: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项目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且许可参数符合本次招标所需参数要求; 1.4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5月11日至今)承接或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类似招标项目工程业绩; 1.5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8信誉要求:本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1 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包括经验丰富的专职安装维修队伍,完备的技术服务人员和设备、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等)。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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