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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等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答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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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等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答疑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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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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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等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招标NBTJ-2标段、NBTJ-3标段、NBTJ-4标段、MYBTJ-1标段
补充公告
项目备案编号:HBSJ-202307GL-041001001 、HBSJ-202307GL-041001002 、
HBSJ-202307GL-041001003、HBSJ-202307GL-041001004
各潜在投标人:现发布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加麻城至阳新高速公路北延线等工程投资人投标合作单位遴选招标NBTJ-2标段、NBTJ-3标段、NBTJ-4标段、MYBTJ-1标段补充公告。
本补充公告正文共12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本补充公告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无需回函确认。
一、NBTJ-3标段招标文件中:
(1)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
标段
业绩要求
NBTJ-3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
1、一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2、一座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施工业绩。
注:1、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其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单个合同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2)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NBTJ-3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5、具有1个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
总工程师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4、具有1个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项目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2年度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度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二、MYBTJ-1标段招标文件中:
(1)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修改为:
标段
业绩要求
MYBTJ-1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
1、一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2、一座已交工验收的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新建高速公路长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注:1、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其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单个合同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同一标段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隧道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同一座隧道划分2个及以上标段的,若投标人承建的标段中隧道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m的,视为一座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m的隧道业绩。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
四、由于格式生成原因如招标文件中第一章附录内容显示不全,结合上述补充修改内容,现补充完整的招标公告附录部分,应结合招标公告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附录
附录1 标段划分表
详见发包人要求附录1 标段划分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NBTJ-2标段、
NBTJ-3标段、NBTJ-4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MYBTJ-1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NBTJ-2标段、
NBTJ-3标段、
NBTJ-4标段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2021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1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MYBTJ-1标段
1、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2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NBTJ-2标段
NBTJ-3标段
NBTJ-4标段MYBTJ-1标段
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NBTJ-2标段
NBTJ-3标段
NBTJ-4标段MYBTJ-1标段
1、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均未被列为C级或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均未被列为C级或D级;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注: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相应年度交通运输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网站截图或文件等)。
标段
业绩要求
NBTJ-2标段
NBTJ-4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
一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NBTJ-3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
1、一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2、一座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施工业绩。
MYBTJ-1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完成过:
1、一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可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业绩;
2、一座已交工验收的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新建高速公路长隧道工程施工。
注:1、BT、BOT、BOOT、BOT+EPC等项目投资人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其施工业绩予以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单个合同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同一标段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隧道工程施工业绩不予认可。
6、同一座隧道划分2个及以上标段的,若投标人承建的标段中隧道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m的,视为一座连续长度不少于1000m的隧道业绩。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 员
数量
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NBTJ-2标段
NBTJ-4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
总工程师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NBTJ-3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5、具有1个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
总工程师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4、具有1个主跨300m及以上斜拉或悬索体系特大桥梁(应至少包含特大桥梁的主梁及主墩(塔)的施工任务)的项目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MYBTJ-1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
总工程师
1
同时具有: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5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未附上述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上述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2年度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2年度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证明机构单位章)。
招标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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