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报价单位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粪便经营性收集、运输及处理服务。
3、报价单位必须能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进场车辆须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随车携带环保清单。
5、进场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或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6、进场人员需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环保相关制度。
二、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化粪池清抽合同后,根据清抽量半年结算一次,付款前乙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作业要求
1、进场作业车辆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国V以上标准。
2、清掏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环保、市容相关法律、法规。
3、清掏后,要及时盖上盖并检查是否牢固,同时要对地面污染区域进行清理。
4、本次报价按合同期一年内清抽化粪池粪便60吨进行报价,包括清掏、运输、消纳全部费用。
5、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有串标嫌疑,或中标后拒不履行合同,均拉入黑名单。
2、如遇政策调整,以原不含税价为基础,税率按政策执行,确定合同总价款。
3、报价供应商须上传盖章版报价单,报价单作为评判依据,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
有附件下载: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