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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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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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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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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ZP202301160016500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报告书30日历天,报告表7日历天,登记表2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专家评审后5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和有权审批机关审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0809:00到2023-02-1618:00
获取方式: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2月17日9:00时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2-1709:00
递交方式:电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2-1709:00
开标地点:远程
七、其他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编制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筹措落实。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3、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质量标准:合格。
5、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单个项目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报审主管单位审批,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要求。
(投标函中工期暂按30日历天)
6、编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报告书30日历天,报告表7日历天,登记表2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专家评审后5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和有权审批机关审批。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南高新区2023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报告类型: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招标人保留对编制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5.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
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
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2月17日9:00时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2、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9时。
3、网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价格:0元。
5、特别说明:
5.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5.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5.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
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缴纳方式为:
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
账号: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
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名称后操作按钮进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地址(
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
如遇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
电子保函购买、发票、理赔、咨询等保函售前售后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13851096525(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电子保函系统完成电子保函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4、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
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13770016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
联系人:杨晨
电话:13770081960
电子邮件:45930582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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