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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一期)标段一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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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一期)标段一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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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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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19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09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5-12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19 10:00:00
开标时间:
2023-05-19 10:0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丰宁满族自治县城县公交一体化项目(一期)标段一
建设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工程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城乡公交一体化(一期)标段一项目,建设内容为:
丰宁客运北站及停车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2134.34㎡,总建筑面积1892.89㎡。
建筑面积
2397.97㎡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及自竣工验收完毕交付给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施工资质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1716834.94元;
资格审查
必要合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施工资质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
宋长怡
联系方式
0314-8276789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 09日17:00
招标文件下载
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28日09:00
招标文件下载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 09日17:00
地区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2022-10),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丰宁客运北站及停车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2134.34㎡,总建筑面积1892.89㎡。
3、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二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及自竣工验收完毕交付给招标人。
2.4合同估算价:¥11716834.94元
2.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施工资质综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只发售电子版。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09日17:00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4.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4.3未经注册的投标人请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0311-616.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 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人可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转出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投标人使用基本户银行保函的,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相关资料,投标保函有效期:90日历天。
5.3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宁支行
账 号:13050110237800000306-0795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3年05月12日17时0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提疑页面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异议”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解答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17时00分,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6.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提疑页面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本项目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切关注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需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15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丰宁满族自治县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地 址:丰宁满族自治县金德园小区2-2-803
邮 编:068350 邮 编:068350
联 系 人:于海蛟 联 系 人:宋长怡吴迪
电 话:0314-8012952 电 话:0314-8276789
传 真:/ 传 真:/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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