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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详细内容:
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鹿发改〔2022〕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22-06-26

2.3建设地点:鹿邑县涡河大道南侧,农飞路以西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2757.91㎡(合94.14亩),建设总面积132564㎡,地上建筑面积112964㎡,地下建筑1960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地上、地下和室外配套服务设施等三部分,项目总投资为41780.51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二标段:鹿邑县滨河佳苑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

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等,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一标段:1000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采购周期和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标段: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工程监理。

2.8 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移交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类似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1个建筑工程计业绩和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注: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指的是:项目总投资金额4亿元(含)以上的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含)的建筑工程,以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设计合同为准;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1.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最多应由两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1.4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额4亿元(含)以上的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含)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显示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年7月7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4日00时00分

4.2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或供应商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5.4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鹿邑县紫气大道9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4-72231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4-7223153

4.监督部门: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394-7223210

2022年7月6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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