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投集团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分析会议现场活动服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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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T2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及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023-07-11122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上实T2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及检测项目
3、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楼
4、服务概况:上实T2楼地上楼层40层,建筑8.13万平方米,单层面积约2200㎡,预计服务面积约4.5万平方米。
5.服务内容:报价单位需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对上实T2楼所需区域提供室内空气(甲醛)治理服务(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标准),并对完成治理后的室内空气通过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NAS检测报告(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标准)。采购单位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除甲醛药剂光触媒的品牌,按照综合单价*服务面积和空气检测点位单价*检测数量,据实结算进行服务采购。
6.本次采购控制价45万元。
7.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且公司成立并经营满5年以上;经营范围包含室内除甲醛等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3.报价单位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依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标准出具(CNAS)检测报告。
4.报价单位需提供上五年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记录,无欠税记录;企业经营过程中无不良经营记录,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证明声明函(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企业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询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6.报价单位需具有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学校、医院除甲醛服务业绩,且至少提供两个单体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报价无效。
三、服务要求
1.空气(甲醛)治理技术要求:国家2022年推荐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详见附件链接。
2.空气质量检测要求:依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的要求,在完成除甲醛治理24小时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采购单位在每层抽检不少于5个点位,总计拟对办公楼内约150个点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指标),出具(CNAS)报告。
3.人员配备要求:根据采购单位工作节点要求(除甲醛10天内完成,空气检测12天内出具报告),配备具有专业技术能力、资格的写字楼除空气(甲醛)治理及空气质量检测工作经验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相应专业人员,并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24小时服务或提供多楼层同时开展服务的人员保障。
4.验收要求:空气(甲醛)治理需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2标准,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NAS)的合格报告后认定为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报价单位按规范要求为采购单位完成空气治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向报价单位支付空气治理报价总额的70%(不含检测报价费用),尾款30%(空气治理和检测费用)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完成且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CNAS)的合格报告后,报价单位向采购单位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采购单位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单位支付费用。
6.违约责任:(1)由于报价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报价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因采购单位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双方无争议而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经报价单位书面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一向报价单位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解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空气治理完成后,如报价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每逾期一天,需向采购单位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5)报价单位应确保第三方提供的检测报告真实有效,如发现第三方无相关检测资质、未按相关规范进行检测、伪造或数据造假等情形,报价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报价单位应重新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并赔偿采购单位产生的一切相关损失。
(6)如报价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采购单位自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后,有任何一方检测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报价单位重新进行空气治理,直至检测合格,或采购单位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不向报价单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7)如报价单位在空气治理时使用的设备、化学物品等造成采购单位空气、环境污染、其他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采购单位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不向报价单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综合单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根据服务面积和点位据实结算。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2.1承诺函
2.2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2.3报价单位信息表
2.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证明材料
空气(甲醛)治理:
2.4.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参与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且公司成立并经营满5年以上);
2.4.2提供使用药剂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2.4.3室内车内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能力甲级认证证书复印件
2.4.4对本项目空气净化材料要求:光触媒,需提供省一级疾控中心或者是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光触媒产品性能认证证书需达到①甲醛去除率90%以上;②苯去除率80%以上;③甲苯去除率90%以上;④TVOC去除率80%以上;⑤抗菌率90%以上;
光触媒安全性检测认证证书需具有①无毒无刺激性检测报告;②急性经口毒性检测报告;③急性吸入毒性检测报告;④产品皮肤一次完整刺激检测报告;⑤产品对家具无腐蚀检测报告;⑥产品无重金属检测报告。
空气质量检测:
报价单位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需具有:
2.4.5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4.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查询该检测单位的信息证明;
2.4.7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复印件。
2.5空气(甲醛)治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2.6上实T2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及检测项目报价单
2.7项目团队配备人员一览表
2.8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均加盖公章(含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
4.密封要求: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装袋正面和封口格式统一(附件4),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项目名称。
5.报价单位不允许超过采购控制价,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中单项业绩金额较高的报价人为中标单位。
6.报价文件没有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或没有在截止日期前送达的将不予以接收。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时间截止:2023年7月14日17:00。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1810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岩联系方式:15964980353
附件:1.承诺函
2.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3.报价单位信息表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证明材料
5.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6.上实T2楼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及检测项目报价单
7.项目团队配备人员一览表
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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