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水泥石家庄区域公司,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针对2023年度所需石灰石采矿粉末进行公开统一询价,以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实施采购。诚邀有经营实力并符合条件的石灰石采矿粉末经营单位参加此次询价。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招标人日常生产需要,招标人通过《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公开招标,选择符合条件的优秀石灰石采矿粉末供应商,作为招标方2023年度石灰石采矿粉末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在石灰石采矿粉末采购过程中,由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联系中标石灰石采矿粉末供应商为其提供物资供应及售后服务。
二、招标范围及项目要求
(一)、招标范围:
使用厂家: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物:石灰石采矿粉末
数量:20万吨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1)必须满足使用厂家的装车跌落扬尘要求及地方环保部门的管理规定。
(2)投标单位质量,数量必须保证满足招标人正常使用。要求氧化钙(CaO)≥46.5%;氧化镁含量﹙MgO﹚≤2.7%;水分≤3.0%;碱含量﹙R2O)
≤0.5%;每天出具一次加权平均结果,依化验数据做为质量考核依据。
2、以上项目,不作订货依据,实际采购数量由招标方根据生产需求确定。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方生产需要分批交货。
4、交货地点:公司指定地点。
5、物资结算以招标方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次月结算,跨月付款,承兑支付。
6、报价需上传电子版盖章扫描件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应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和服务。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产权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完成项目的能力。
5、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备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储备能力,是能提供保障供应的经营单位,并且近三年内有类似的供货经验。
6、投标人近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和投标资格被取消;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交纳¥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与开标:
招标人: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部
地址:河北省灵寿县青同镇南青同村
联系人:褚建党15227818197、张博宇15076326151
账户名称: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账号:01-10-100023-1(必须带横线)
行号:3011000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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