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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详细内容: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2]4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区





3.2 工程规模:项目计费额约6300万元





3.3 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





3.4 监理合同估算价:286.8万元





3.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ZJS202301865003001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取消本公告中4.5.4条相关要求);





4.2 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4.3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4.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4.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3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4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数量不超过2个,镇江市外不得有在建工程。





4.4.5 拟选派的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要求:





不作要求







4.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招标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发生监理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 其他要求:





    4.5.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4.5.3 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4.5.4 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发包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类似工程业绩分-奖项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分,≥34分)、监理方案(18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3分)、类似工程业绩(3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0分)、奖项(1.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5.1 投标报价(38.5分)





   方法二: 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x10%+Bx80%+Cx10%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位于0.7P*(1-K)(含)~ 0.8Px(1-K)(含)区间的最小值;





    B=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位于0.6P*(1-K) (不含) ~0.7Px(1-K)(不含)区间的算术平均值;





    C=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不大于0.6Px ( 1-K)(含)的最大值;





    若A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A直接计取0.7Px ( 1-K );





    若B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 B直接计取0.65Px ( 1-K );





    若C无法取到相应评标价时,C直接计取0.6Px ( 1-K )。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2分,每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本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标准收费P=2868000元。





    4.K值取值范围为30%~32%(招标人确定数值)。





    5.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评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2 监理方案(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5.2.1 工程概况;表述得当得1分,表述一般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2 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分)





    5.2.3 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





    5.2.4 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





    5.2.5 安全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分)





    5.2.6 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7 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8 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9 工作制度;制度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10 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的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分)





    5.2.11 技术建议;表述得当得2分,表述一般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分)





5.3 项目监理机构(26分)





5.3.1 总监理工程师(6分)





        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得3分;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年限8年及以上的得3分(年限以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年限5年以上8年(不含)以下得1分,5年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5.3.2 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5.3.2.1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2名。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及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每有1名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3.2.2给排水监理工程师2名。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学历、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每有1名得1分;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安装工程)每有1名加1分;其中一名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3分。本项最高得7分。

5.3.2.3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1名。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1分;再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和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4分。

5.3.2.4造价监理工程师1名。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5.3.2.5电气监理工程师1名。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电力工程)得1分;再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和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加3分。本项最高得4分。

5.3.2.6安全监理工程师1名。同时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监理人员证书原件(以上证书原件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的以注册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材料接收凭证原件(原件扫描至诚信库)。





5.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本工程应配备有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GPS、钢筋位置测定仪(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5.5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含管径1.6m及以上顶管工程)工程单项合同受监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5.6 奖项





        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投标人承担的

市政公用工程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工程奖项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







5.7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10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5日00:00至2023年06月1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7月05日9时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滨水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长江路35号405室





联系人:

史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1-85583512

电话:

0511-85290969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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