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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四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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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四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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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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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清发改发【202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县城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17468001001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四标段
硬化绿化及公厕维修、电气等工程(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62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2.8
4.工期要求:2023年05月22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各投标单位须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辽住建【2016】1 号关于省外施工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12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入库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3.本次招标共涉及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浑河城区段南侧、北侧健身步道综合维修改造,生态绿廊修复)内的三个标段,分别是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每个标段配备的项目经理及班组不能相同,否则,只按中标最小序号的标段做为中标标段。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石光岩
姓名:
任晓昱
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单位:
辽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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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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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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