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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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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1500001304g0010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2967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HMSB-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HMSB-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其制造商或汽车品牌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投标人留存,以备查验),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为汽车品牌经销商出具时还需提供制造商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342号)文件批复。
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海拉尔至满洲里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627号)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因本项目养护管理设备采购第HMSB-1合同包招标不成功,现对本项目养护管理设备采购第HMSB-1合同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起点顺接牙海高速海拉尔北互通处,终于满洲里新公路口岸,主线总长188.680公里,其中新建段长21.389公里,改建段长167.291公里。
主要控制点为海拉尔北互通、巴彦库仁镇、呼和诺尔、西乌珠尔苏木、扎赉诺尔,满洲里新公路口岸。
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改建段路基宽度整体式断面采用24米,分离式路基采用单幅12米,新建段采用整体式26米。
荷载等级利用桥涵采用原技术标准,新建桥涵采用公路-I级。
辅道(国道301线恢复工程)起自海拉尔东互通,止于满洲里东,路线全长226.399公里,其中新建132.157公里,改建61.357公里,利用32.885公里,分段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嵯岗连接线25.62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h,路基宽度8.5米。
全线大、中桥(含互通主线桥)16座、上跨式动物天桥1座、天桥29座、分离式立交4座,全线设互通式立交8处、U弯2处、观景台2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3处,收费站6处,主线设3处养护工区(扎赉诺尔养护工区只招房建、机电、房建区绿化工程,不招土建及所涉及绿化工程),辅道设2处养护道班。
2.1合同包划分
绥芬河至满洲里国家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公路工程养护机械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包编号设备名称数量最高投标限价
HMSB-1公路巡查车6陆佰壹拾伍万元整
(¥6,150,000)
管理用车7
巡逻车2
生活用车(皮卡)16
四驱皮卡4
客货两用车4
通勤车3
破冰机2
2.2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其制造商或汽车品牌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投标人留存,以备查验),代理商提供的授权书为汽车品牌经销商出具时还需提供制造商对汽车品牌经销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所提供的养护设备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
3.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
3.7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第HMSB-1合同包需提交人民币12万元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由于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法在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显示,所以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人处,以便在开评标过程中进行复核。
(邮寄联系电话:15248726291)。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公开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网站上发布:
(/);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7.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话:0471-6969040
邮编:01002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政编码:021008
电话:0470-8288953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1-6509189、13789613909
传真:0471-6527294
联系人:李建雄
网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70-8288953
电子邮件:120941274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联系人:李建雄
电话:1378961390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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