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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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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衡协作区(安平)电子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成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衡协作区(安平)电子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一期扩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高新区东区经五路东,纬一路南
2.2工程规模:1#车间扩建工程,地上二层,钢框架结构,一层层高为8.5m,局部车间辅助用房层高为4.5m,夹层层高为4m,二层为5.0m,本次扩建面积为11890.79㎡;室外混凝土道路及绿化工程。
2.3工期: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
2.4招标范围:包含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6外省施工企业须具有进冀手续(能够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信息查询”“进冀建筑业企业”栏中查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
4.2投标人需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优招标”使用河北CA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安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平县融创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纬一路16号
联系人:商莲
电话:13273305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409号
联系人:张书敬
电话:0318-203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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