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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靖江市开发区营业用房厨房装修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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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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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靖江市发展改革委 以关于开发区商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2022]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发区营业用房厨房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旺桥港路东侧,新兴路南侧
2.2招标范围:包括:厨房土建改造、装修及水电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工期:4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项目负责人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3月-2023年5月;其他要求:社保缴纳证明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不存在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不良行为。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第3.2(3)项、第3.2(4)项、第3.4项、第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5月24 日至2023年5 月2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目录外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 日14:30时。
六、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目录外项目”发布。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在收到异议答复函后3日内,向招标人申请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2526145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体育中心办税服务厅8405室
联 系 人:闻先生
电 话:138090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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