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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HL-NCST-2020-GYSG
1. 招标条件
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罡杨镇项目区施工标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泰水海 【2020】23号文《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关于下达2020年工程经费收支预算的通知》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招标人)委托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罡杨镇项目区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罡杨镇共整治6条河道,疏浚总长度3.583km,驳岸总长度0.906km,岸坡整治总面积20300㎡。6条河道分别为:①二号河,疏浚长度0.453km,驳岸长度0.906km,驳岸形式采用素混凝土+生态模块挡墙;②分界河,疏浚长度1.005km;③江都分界河,疏浚长度0.952km;④七号河,疏浚长度0.800km;⑤纯垛十二组河,疏浚长度0.107km;⑥纯垛十八组河,疏浚长度0.266km。工程造价约340万元。
2.2计划工期及支付方式
工期:工程计划2020年7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0年11月6日前完工,总工期120个日历天。
支付方式:本工程分2次支付工程价款,第一次支付为完成60%以上工程量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第二次支付为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决算审计价的97%,余款在通过竣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承包人应按照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水【2020】93号)、《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泰政水【2017】296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3招标范围: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罡杨镇项目区施工标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3年内(指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15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指河道工程)的业绩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以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建工程),若有其他中标项目仍在建的,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工程投标:1、合同工程量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2、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3、通过合同完工验收。4、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5、因非承办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120天(含)。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业主出具的项目经理可离场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原件必须在系统内备案,未随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承认,并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泰州水利网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系统(
4.2投标人已经备案并确定曾经备案的信息资料库的内容足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或再无新的资料信息可备案的,使用电子CA证书可直接进入报名程序。未曾办理过电子CA证书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
4.3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建立好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后,使用电子密钥经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17:30),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标前会,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对项目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3日上午9:30,
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人拟任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次招标定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30,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及传真:0523-86195889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09室
联系人:华女士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896698、13952698462
传真:0523-89988698
电子邮箱:jiangsuhongyuantz@
9 备注
9.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9.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需与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9.3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查询是否报名成功请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在左侧点击“报名管理”,查看“报名状态”,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报名成功,请勿电话确认。
9.4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5本次招标的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华港镇、罡杨镇项目区分别为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罡杨镇项目区施工标、泰州市海陵区2020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项目罡杨镇项目区施工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按华港镇施工标、罡杨镇施工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后面标段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其他标段成本价的计算,以此类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投 标 报 价
95
1
投标总价
95
本工程采用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95分;(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 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计算采用内插法,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二
企业信用等级
5
企业信用按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等级考核评定结果”计分,A级5分、B级4分、 C级3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优先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18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其次使用投标人获得的水利部(或水利工程协会)2018年度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下简称部等级),“省等级”和“部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换算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水【2019】13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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