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详细内容:
摘要: 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102001

项目名称

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地址

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20号

建设单位

珠海汇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树巍

联系电话

13672651426

招标内容规模

项目概况:南屏新村位于香洲南屏镇坪岚路20号,建成于1999年,项目用地面积约15000㎡,小区共186户。项目拟对小区公共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包括但不限于修复完善小区路网交通、路面重铺及停车位规划;小区围墙改造、岗亭;通信管线预留套管、后续由各运营商负责下地;补充完善室外消防系统、完善室外治安监控系统、灯光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小区生活休闲配套设施等整治内容。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施工,负责项目施工工作等相关工作,确保符合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设计规范要求和功能使用安全等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否

项目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分类

普通招标

项目类别

市政

资金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资金到位情况

政府投资: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受理单位

珠海汇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72651426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珠海市香洲创业路186号厂房第四层405室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4102001001

标段名称

南屏镇南屏新村老旧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定性评审

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预算(估算)价

5638329.67元

最高投标限价

5638329.67元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资格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其它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其它事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要求: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关资料扫描件。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人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具体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类型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保证金金额

11万元

议程安排

序号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备注

1

招标文件下载

2023-03-25 09:00



2

勘察现场

招标人安排

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

3

提交质疑

2023-04-04 18:00



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

4

答疑发布

2023-04-07 18:00



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

5

递交投标保证金

2023-04-14 09:30

6

递交投标文件

2023-04-14 09:30



7

开标

2023-04-14 09:30

四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

8

资格审查

2023-04-14 10:30

六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

9

评委抽取时间

2023-04-17 09:10

10

评标

2023-04-17 11:00

一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报告在

11

定标

2023-04-20 15:00

四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

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12

中标公示

2023-04-24



中标结果在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6楼

联系人

刘源琳

联系电话

18128145239

投诉受理部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56-2538803

交易中心地址

网址: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