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项目展示区雕塑深化设计与执行及标识执行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东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有,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项目位于东莞松山湖片区/东莞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项目展示区。
2.2项目规模:占地29,467.02㎡,容积率3.30,总建面约为13.11万㎡。
2.3计划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东莞松山湖松月文化广场住宅项目展示区雕塑深化设计与安装,展示区导视标识系统制作与安装。
2.5标段划分: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已建成或正在推进的同类雕塑设计与执行项目不少于2个。
(4)信誉要求: /
(5)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为雕塑设计执行综合性服务供应商;且需提供材料样板,送样未通过,不予以评审商务标,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 1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2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2.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陆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5.3未按时上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形式:£线上开标£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隆溪路寰宇汇金中心5号楼1208室。 6.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6.5投标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他 8.1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招标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莞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隆溪路寰宇汇金中心5号楼1208室 联 系 人:刘樟生 电 话:137 9826 3602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