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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26
详细内容:
根据穗白发改投批﹝2020﹞5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对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1882516514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020-376745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监督电话:020-8621254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迁改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电缆,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65km,电缆单线长约0.68km。拆除现状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单回电缆长约0.05km;石塘乙线鸦岗支线电缆导体截面选用500mm2。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21-0600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规模:迁改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电缆,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65km,电缆单线长约0.68km。拆除现状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单回电缆长约0.05km;石塘乙线鸦岗支线电缆导体截面选用500mm2。

4、招标内容:从初步设计开始至保修期满为止,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四通(水、电、通信、路)一平、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防白蚁、安健环制作安装、拆除、项目建设技术服务、配合验收(但不含竣工线路复测)、竣工投产、消缺、结算、建设资料电子化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质量保修。

电缆线路的设计、建筑、安装、调试、送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体工程、沿线的管线迁移、道路施工期临时占用、路面破除及恢复工作、旧电缆线路拆除和运输、管道光缆敷设、光缆的测量及接续、白蚁防治、线路牌挂牌、电缆线路参数测试及办理道路开挖许可手续等;不包括: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除、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费用。

承包方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采购(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除外)、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六、资金100%为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6日00时00分至2021年03月18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03月18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8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填写设计负责人(标明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设计单位)、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施工单位)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施工单位)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册人员。投标人应保证上述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中被锁定。]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投标登记申请表》填写的项目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担保:本项目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3工程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

说明: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下同)要求: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或供配电)或(电气类或电力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5.3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①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主办方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按公告附件一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11、适用于财政投资项目: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604.34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82.55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60.9308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8.8608万元,其它费为:475.07万元,其他预备费:46.73万元。

设计时应按工作要求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中标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12.1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最终设计费以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为计费额,最终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并以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12.2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的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含暂列金)不可超过施工费用的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含暂列金)不得超过中标价。中标单位严格按经审定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

12.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招标控制价即为项目的合同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编制单位)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电话:020-28296881;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zbtb.gd.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八、特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竣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2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和建设局、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只需填写联合体主办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设计方单位名称、施工方单位、勘察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还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5.穗白发改投批〔2020〕57号关于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迁改项目的复函.pdf

资金证明.pdf

1.招标公告-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第二次).doc

2.招标文件-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第二次).doc

招标代理资质.pdf

2.招标文件-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第二次).doc

招标申请函.pdf

3.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版-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110kV石塘乙线鸦岗支线单回电缆线路(1).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pdf

招标方式函.pdf

关于用地批文的说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1.招标人营业执照.pdf

4.技术需求书.zip

3.合同-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docx

4.招标代理合同.pdf

1.招标公告-白云区石门街朝阳联新东街地块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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