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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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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2-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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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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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3255001
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
标题
珠海市高新区金鼎片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工程(一期)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李汶睿
联系电话
0756-8134148
招标代理名称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017号1单元6A房
联系人
叶美青
联系电话
0756-8986216
内容
招标文件修改具体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预算金额:
原文为:“■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21798750.42(含暂列金1038036.00元)]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修改为:“■[21001769.37(含暂列金1000084.00元)]元。”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暂定[21798750.42(含暂列金1038036.00元)]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21001769.37(含暂列金1000084.00元)]元。”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暂列金额:
原文为:“■按照[1038036.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按照[1000084.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549073.27 ]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
(1)道路工程: 165602.28元 (2)交通工程:2798.35元 (3)给排水工程:83638.61元 (4)缆线管廊工程: 49678.43元 (5)绿化工程:9232.19 元 (6)桥梁工程:155017.25元 (7)安监工程:16661.57元 (8)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28845.19元 (9)照明工程:25060.92元 (10)桥梁泛光照明工程: 12538.48元
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规定范围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施工场地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存在空白。 中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 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按责任划分从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除]”
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532638.09 ]元报价,不得竞争。”
“其它事项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
(1)道路工程: 169139.41元 (2)交通工程:2570.36元 (3)给排水工程:81222.62元 (4)缆线管廊工程: 48192.76元 (5)绿化工程:5547.38 元 (6)桥梁工程:146190.87元 (7)安监工程:13792.59元 (8)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29940.05元 (9)照明工程:23828.20元 (10)桥梁泛光照明工程: 12213.85元
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规定范围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施工场地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存在空白。 中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 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按责任划分从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除]”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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