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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5月26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222000
2023年5月26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家电投江苏省东辛农场市场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110kV 升压站(一期工程)
徐圩新区
江苏和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清全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新建110kV主变1台,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00MVA,电压等级110/35kV,采用户外GIS设备,配置-21~+21Mvar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新建110kV出线间隔1个。项目总投资58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一)电磁环境: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好固废危废全过程管理。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其他环境影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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