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韵路吴韵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韵路吴韵桥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韵路吴韵桥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韵路
工程规模:项目拟对新韵路吴韵桥进行抬升,同步改造两侧接驳道路,改造工程北起新韵路与泰伯大道交叉口,向南按桥头接坡最大纵坡差0.5%顺接现状道路,路线全长约205米,桥梁总长约41.72米,单跨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道路、管线、照明、交通和绿化景观等工程。
工期:5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97.0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桥梁拆除及新建安评、防洪防涝影响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地铁保护方案评估等其他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a、b两项资质:a、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b、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月-2023年3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日17:00时至2023年05月08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交大联云科技园停车场6楼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2115、211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工
联系人:
沈春明、任昊
电话:
电话:
0510-8516191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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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2324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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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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