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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标(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430100000100183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姜发改投【2023】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三水街道、溱潼镇、顾高镇、蒋垛镇、大伦镇、白米镇、娄庄镇、淤溪镇、俞垛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综合整治三水街道、溱潼镇、顾高镇、蒋垛镇、大伦镇、白米镇、娄庄镇、淤溪镇、俞垛镇河道17条,总长15.04公里,新建生态护砌21.4公里;新建沟通水系建筑物2座,拆建圩口闸1座;同步实施水土保持防护约17.8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2600万元;总工期:18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姜堰区2023年农村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范围内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等;对应建设投资金额:260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41.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18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一年(按365日历天计),共计54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暂定,具体以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作为最终监理服务期,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合同价*中标监理费率*70%;审计结束后,监理费按照施工标双方确认价×中标费率测算,累计支付至核定监理费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返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3月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项目施工合同价13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签章的完工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2022年度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

(8)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包含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 (

4.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R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R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1.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资格审查资料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41.6万元。本标段监理最高投标费率1.6%,工程约2600万元(最终结算监理费=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10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投 标 报 价

100

1

投标总价

100

S=T×α×β+B×(1-β)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人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7%、98%、99%、100% ,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①若有效投标人<7家时,则全部参与算平均;

②若7≤有效投标人<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

③若有效投标人≥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偏差值每高1%扣1分,偏差值每低1%扣0.5分。偏差值的计算结果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2

低于成本价的判定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价的办法为:投标报价低于所有投标报价平均值的 80%(不含 80%)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姜堰区水利局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马厂路380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88814260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08号

邮 编:225500

联 系 人:王梅

电 话:13775670712

11.备注

11.1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1.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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