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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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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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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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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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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
项目编号:320721-F-ZFCGHQ20230503(备案号040)
标段名称: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320721-F-ZFCGHQ20230503-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99898.29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金山镇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金大线改建工程,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赣榆区金山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见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须承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记录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公示记录为准。(见格式)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见格式)
(5)本工程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各磋商供应商在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由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承诺期限延伸至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6)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 月24 日至2023年05 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 月07日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 日 9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保证金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出,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后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日内将纸质投标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正本纸质文件壹份(包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副本肆份。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必须一致。
提供电子U 盘一份,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且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榆区金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13912175979
联系地址:赣榆区金山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5218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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