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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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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西省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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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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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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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2695(TC230Y061)
1. 招标条件
本 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2695001),已由寿阳县行政审批局以23041407258901827536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冀建投寿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包括电厂至隔压站 约2×17公里DN1000供热管道(输送工作介质为热水;供热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120℃/60℃,设计压力为2.5MPa),一座中继泵站占地面积约2.5亩和一座隔压站占地面积约12.5亩。
寿阳热电厂海拔标高约1206m,管网最低点标高1040m,最大高差约166m。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
本次EPC总承包范围为寿阳县城市集中供热热源接替工程从施工图设计起,完成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完成竣工验收、达标投产,直至质保期满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项目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安全健康环境管控、汛期施工措施、顶管及拖管施工措施)、建筑、安装、装饰装修、调试、试运、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的所有工作,同时包括工程达标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包括现场协调、沿线设施拆除及恢复、相关手续及支持性文件的办理等,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标准,即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详见技术文件。
2.3 计划工期:2023年10月1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根据联合体责任分工,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上述(2)、(3)项。
3.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即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同时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承诺函)。
(2)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
(3)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建安C本。
(4)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均已超过一年,社保缴纳记录完整有效。(提供承诺函)。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个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管径≥DN1000的热力管道,范围必须包含设计、施工所有内容,多个业绩共同包含设计和施工内容也可接受,视同一个业绩);已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能证明业绩实质内容和已完工信息的相关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按职责分工分别提供相应责任分工下的类似工程业绩。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7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报名即可;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17时至2023年5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代理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关村资本大厦903B)缴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不退。
4.3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先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库(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6月6日9:30:00;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并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电子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5.3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定阳路500号巨燕财富广场2号楼第一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6月6日9:30:00。
6.2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寿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冀建投寿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
联 系 人:盖金日
电 话:199353355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
联系人:李杰、姜峰、史平、白雨、曾巍
电 话:15101107649
电子邮件:lijie@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04961920036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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