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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卓涛机械资产转让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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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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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本公告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2022-06-0216:32永阳街道办浏览次数:加载中......
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其卓涛机械资产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委托单位: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卓涛机械资产转让
1.3转让方: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溧财办文〔2021〕64号
1.5挂牌起止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22日
1.6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时
其他说明: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1.7标点预展:
预展期限:挂牌期间(工作日内)可预约现场察看出让标的情况(请提前与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预约)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8转让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得分最高确认为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路300号,工业厂房一栋及其他附属设施;厂房建筑面积为9647.99㎡,整栋建筑一共1层(转让资产明细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本次转让标的权证办理情况:宗地面积10657.1㎡、建筑面积9647.99㎡已办理产权证,其它附属设施未办理产权证,房屋规划用途为厂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6年5月31日,目前处于企业使用状态,装修情况为毛坯。
(3)标的资产性状以现状为准,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标的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3、资产评估情况
3.1评估机构:南京中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3.2评估报告编号:宁信评报字〔2022〕第011号
3.3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3.4评估基准日:2022年4月15日
3.5标的评估值(万元):2988.6560
3.6特别事项说明:有,详见评估报告。
4、转让条件
4.1挂牌价格(万元):2988.6560
4.2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4.3价款支付期限要求:《成交确认书》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4.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合法。(提供承诺书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为法人企业,不得采取委托方式参与报名。
(5)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确定入驻项目,入驻项目需符合永阳街道产业定位,投产三年内实现税收不低于6500万元(签订协议,税收不足部分现金补足),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受让方招引入驻全球500强企业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5其他要求:本次转让涉及的房产产权过户、相关税费的承担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保证金条款
5.1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交易保证金300万元。
5.2保证金交纳截止期限:
(1)经转让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需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溧水支行,账号:93200078801500000591)(需从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所登记的本单位账户中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需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经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账后,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5.3保证金处置:
(1)保证金处置: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保证金转抵交易价款,成交价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受让方需另行补足;
(2)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转让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需另行赔偿:
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②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③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拒绝与转让方签署《资产移交书》的。④提供虚假资料的;⑤存在恶意报价行为的;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⑦竞买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名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表。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
(3)提供转让方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详见4.4条);
(4)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办理报名手续。
7、其他说明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意向受让方做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实地查勘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3)意向受让方向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标的现状、质量无异议。
8、联系方式
转让方:江苏永阳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1:佟品惠
联系电话1:15366132399
联系地址1: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路118号
联系人2:袁晓雯
联系电话2:025-56619229/17327895162
联系地址2: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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