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省级数字化车间评定委托服务项目采取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欢迎您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沈阳公司省级数字化车间评定委托服务
二、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及报价内容
(一)技术要求、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图纸、附件等
根据沈阳公司现有车间情况,收集数字化车间评定相关信息,撰写数字化车间评定申报材料及有关资料,保证成功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提报申请3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的相关资料,成功获得政府补贴奖励。
(二)报价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省级数字化车间评定委托服务
根据沈阳公司现有车间情况,收集数字化车间评定相关信息,撰写数字化车间评定申报材料及有关资料,并保证成功获评省级数字化车间,并负责向政府部门提报申请30万元政府补贴奖励的相关资料,成功获得政府补贴奖励。
项
1
合计
1
(三)结算方式:
成功获评数字化车间后,投标方为招标方开据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挂账后1个月内,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待申请政府补贴奖励到账后,招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剩余款项。
三、对投标方的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方应是能满足招标方项目要求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且资质合格的单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
(二)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有向招标方提供质优价廉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并能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三)根据招标方需要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收取
1.参加投标人需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建行苏家屯支行;账号:21001440006052504330),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
2.已向沈阳公司交纳过投标保证金项目流标或未中标,但投标保证金未退回的投标人,投标人签署保证金“承诺函”提交平台审核,注明已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流标或未中标项目编号(阳光采购平台查询),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公章,可以无需再次交纳投标保证金。
3.不得以未完成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金。
4.不得将同一笔保证金同时作为多项业务的保证金。
有附件下载:½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