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为暂估,以实际拉运量为准
1、①合同签订后,乙方7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预付货款后开始装运白云岩毛石,甲方按乙方车辆过磅拉运量扣预付货款。
②当乙方预付货款大于等于10万元且不足15万元时,乙方需在7日内向甲方支付不足100万元的差额部分后,乙方才能继续拉运白云岩毛石。
③按照上述缴费及销售方式一直循环,乙方始终保证甲方账户内有不低于10万元的预付款项。一年合同期满,所有白云岩毛石全部销售完毕,甲乙双方在7日内结清双方应付款项。
④甲方需向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2、进厂运输车辆必须国五及以上车型,并随车携带环保清单原件备查。
3、中标人缴纳的30万元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缴纳30万元窜货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退回。
4、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签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合同预付款,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将另外确定中标人,并扣除放弃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出售方有权对购买方运输出厂的废石去向进行检查监管及处罚。
6、铲装、运输
(1)甲方提前两天向乙方通报可拉运量。
(2)甲方按照合同中对外售白云岩毛石的质量要求,指定乙方运输车辆装车位置。
(3)乙方自行负责铲装及运输。
(4)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物料量协调车辆拉运物料,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洒水车等工程设备,辅助车辆及装车后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白云岩毛石能够运输到指定的填海、修路、垫路基、地基回填及生产建筑用料位置。
(6)乙方车辆进厂、出厂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规定。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销售管理规定。
(8)乙方车辆入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按照甲方指定路线行驶,不得在矿区随意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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