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采购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采购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1. 标的名称:2021-2022年度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采购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项目内容(监测内容):包1、包2、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区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访监测、应急监测、土壤监测、固废监测、生态调查监测、在线比对监测等。采购预算(万元)(以当年的财政预算为准):包1:118万元,包2:118万元,包3:118万元,包4:118万元,包5:118万元,包6:118万元,包7:118万元,包8:118万元。
4.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共分8个包组,投标人可以对全部包组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只对某包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只能确定包1至包8其中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从包1到包8)。已获得包1至包8前面某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剩下各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但可继续参与其他包组的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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