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1)住建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否 4.1.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1.2如对此项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提出。(具体要求详见本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内容)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 为准) : (1)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含 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3)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4)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5)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含3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的不良记录 (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投标人和项目总监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的不良记录 (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8、业绩要求:/。 9、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本项目不采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2、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