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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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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预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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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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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XTC-A1-23700055)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东兰协合风电场(以下简称“东兰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东兰县境内,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一次建成。
东兰风电场位于东经107°14′~107°34′,北纬24°30′~24°45′范围内,风电场场址涉及到的乡镇有东兰镇、泗孟乡、长江乡、隘洞镇、切学乡等乡镇,场区海拔高度在220~1200m
之间;
项目拟选场区地貌类型以构造侵蚀中高山为主,西南侧边缘及外围为溶蚀构造地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承试资质不满足的投标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相应试验、调试工作;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3.4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5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的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6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7诚信履约:诚信履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fdxm_sg@。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其他
1、资金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2、报名时间及要求:
2.1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
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fdxm_sg@。
2.2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fdxm_sg@。
2.2.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2.2.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及业绩。
(格式详见附件一)
3、招标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3.3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3.4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
5、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预招标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2)招标标的项目通过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3)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
如上述1)-
3)项未全部达成,本次预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
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风险,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10-88314922
电子邮件:liuhr@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冒海燕、杜振方
电话:13911104547
电子邮件:fdxm_sg@
附件一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邮箱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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